吡蟲啉


有效成分含量:600g/L
劑型:懸浮劑
農藥臨時登記證號:LS20091426
生產批準證號:HNP41002-A1412
產品標準證號:Q/AQF42-2009
產品性能:
本品為硝基亞甲基類內吸殺蟲劑,是煙酸乙酰膽堿酯酶受體的作用體,干擾害蟲運動神經系統使化學信號傳遞失靈,勿交互抗性問題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蟲及其抗性品系。
實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 防治對象 制劑用藥量 使用方法
十字花 蚜 稀釋倍數 使用濃度 噴
科蔬菜 蟲 8000-10000倍 48-63毫克/升 霧
1.施藥時期和技術:蚜蟲為害初盛期施藥效果最好,兌水均勻噴霧,每隔7-10天噴藥一次,連續2次。
2.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
注意事項:
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葉菜上的安全間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對蜜蜂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防止藥液污染水源地。廢棄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3.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,以延緩抗性產生。
4.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藥液;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飲水等;施藥后應及時洗手、洗臉等。
5.避免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接觸本品。
中毒急救:
1.若濺到皮膚上或眼睛里,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仍有不適就醫。
2.若中毒,攜帶此標簽立即送到醫院對癥治療,無特效解毒劑。
貯存和運輸:
1.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
2.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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